“招转培”AI岗内推费骗局——以高薪AI岗承诺诱骗培训费与培训贷
industry:教育/知识付费region:中国大陆scale:灰产或小企channel:线上招聘平台/社交媒体
⚠️ 本条目汇总骗局手法与官方警示,不构成投资或法律建议;如遇受害请立即报警(12339)。
骗谁
主要针对缺乏职业经验、急于找高薪岗位的应届毕业生与转行人士,利用其对大厂、央国企内部名额的憧憬,诱导其以个人名义背负高息“培训贷”。受骗人普遍对“2500元/课时”“零经验可直接入职”等标榜口号产生心理盲点,愿意先交付高额培训费。
骗局怎么运作
- 发布诱人雇员信息:在智联招聘、拉钩网、BOSS直聘等主流平台或微信群、QQ群主动发布“AI大模型岗”“央国企直签”“零经验可带薪培训”等标题,创建作业案例与访谈视频,吸引求职者投递简历。界面设计模仿正规企业招聘页面,配以公司logo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确保“真实性”。
- 面试与评估全程敷衍:面试环节无技术面试或项目答辩,取而代之的是单纯的“一句话介绍”“自我评价”加上“是否愿意承担内推费用”以快速决定是否进入下一环节。面试官利用“时间紧张”“岗位安排需要马上完成”等理由催促候选人尽快作出决定。
- 强制“内推费”或“岗前培训费”:面试通过后,面试官告知候选人“内推费2000元/人”“岗前培训费3000元/人”,并承诺“缴费后即可专业技能培训、入职打卡、薪酬福利”。若候选人现金付费困难,进一步诱导办理“培训贷”——以工资预支或信用卡分期形式贷出金,声称利率低、首期不收款、下单即可入职。
- 虚假或极其粗粝的培训体系:被收款后,候选人仅收到录播或低级在线课程,甚至根本未有任何教师、学员权益,甚至提供的“录播”是线下课程记录水土不服或预录内容。培训时间短,无法培养真才实干,导致候选人无技能,最终失去岗位预期。
- 趋于隐匿退费与后续纠纷:当候选人尝试退费时,公司常以“课程已录制无法退费”“需等学员毕业后再继续谈退费”等理由拖延不果断,甚至直接失联。对已办理贷款的受害者,往往出现贷款公司催收、信用记录受损,导致多方面压力。
红旗信号(看到这些快跑)
- 🚩 招聘方在面试开始即要求交“岗前培训费”“内推费”“体检费”等非招聘费用。
- 🚩 口头承诺“包入职”“保offer”“央国企内部名额”,且未提供正式书面合同。
- 🚩 面试无技术考核、评估环节简单或缺失,流程异常敷衍甚至只谈薪资。
- 🚩 呈现分期贷款信息,提示导师保证“低息”“无担保”,且出现第三方金融机构或网贷链接。
- 🚩 交费后对培训内容缺乏质量监管、课程为录播或与实际岗位关系不大,培训结束后无正式签约文件。
真实案例
- 2026年1月,成都市公安局通报案件:佟某、李某等8人受雇“AI岗前培训”诈骗,收取共计15000元,并利用虚假培训机构网站和招聘信息骗取8名求职者的培训费,警方已对8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。
- 2026年3月,新华网报道,长沙高校多名应届生在春招期间通过微信“AI行业”内推平台支付每人2000元以上入职内推费,仅获得录播课程,最终未能入职且退费无门,涉案人员已被警方列为刑事嫌疑人。
- 2026年2月5日,BOSS直聘官方公告封禁1502家存在“招转培”违规行为的企业,称多数涉及“免费面试”“要先交费”“贷款”等恶意招聘手段。官方同步提示用户开启实名信息核验。
官方态度
- 2026年6月9日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中央网信办、教育部、公安部、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风险提示,警惕“招转培”“培训贷”等求职陷阱,明确说明违法要件与法律责任。
- 2026年6月3日,国家五部门联合发布风险提示,指出存在“内部推荐费”“预付培训费”“负债催收”等非法招聘手段,呼吁加强监管与公开曝光。
- 2026年5月15日,五部门联合发布风险提示,要求用人单位严禁一方收取名义培训费、内推费的行为,客观说明此类收费违反《劳动合同法》与《刑法》相关条款。
怎么防护
- ✅ 拒绝任何招聘环节中需先交付款项的要求,正规用人单位不会在录用前收取培训费、内推费或担保金。
- ✅ 通过公司官网、税务登记、单位人事系统等多方核实招聘方真实合法身份,尤其对自营培训机构的资质登记与办证情况进行核查。
- ✅ 保留所有聊天记录、转账凭证、合同/邮件封面与招聘信息截图,以便无罪证明和依法追责;如遇诈骗提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和工信部门投诉。
- ✅ 如已被迫办理贷款,及时向银行或贷款机构说明情形,采取催收欠款、追查贷方责任与信用恢复措施,同时向金融监管部门举报。
⚖️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九条,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收取财物。依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、第二百五十四条,诱导求职者以培训费或内部推荐费义务为名进行诈骗,属于诈骗罪。受害者可依法请求合同无效或撤销,并通过司法途径追债赔偿。若涉及贷款,受害者可依据《合同法》向金融机构主张解除合同,并请求银行对贷款进行追责与担保责任认定。
← 返回索引